近日,网络上流传着国家卫计委关于新增9种物质进入“药食同源”名单的征求意见函,9种物质是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杜仲叶。众所周知,有些中药材不仅是“药”,在某些地方还有进入餐饮食用的习惯。但是,这往往只是民间的做法,要想变成食品进入全国市场,还需要获得正式法律身份。
所以,“药食同源名单”是个特别香的香饽饽,在过去,各省份的相关主管部门为了能让本地的“优势中药材”进入这个名单,往往会抢破头,因为可以继续扶持、做大相关食品产业。
药食同源
预计新增加名单
—01—
党参
党参在《中国药典》(版)收载,为桔梗科植物党参、素花党参和川党参的干燥根。党参在山西省、甘肃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煮粥、煮菜、泡酒、制作党参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02—
肉苁蓉
肉苁蓉在《中国药典》(版)收载,肉苁蓉(荒漠)为列当科植物肉苁蓉的带鳞叶肉质茎。在内蒙古自治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肉、炒菜、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03—
铁皮石斛
铁皮石斛在《中国药典》(版)收载,为兰科植物铁皮石斛的茎。铁皮石斛在云南省和浙江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即食、煲汤、做菜、榨汁、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04—
灵芝
灵芝在《中国药典》(版)收载,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和紫芝的干燥子实体。灵芝在安徽省与山东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05—
黄芪
黄芪在《中国药典》(版)收载,为豆科植物膜荚黄芪和蒙古黄芪的干燥根。黄芪在山西省和甘肃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汤、炖肉、煮粥、蒸米饭、煮菜、加入火锅中直接食用,或用于泡酒、泡水、混合蜂蜜食用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06—
天麻
天麻在《中国药典》(版)收载,为兰科植物天麻的块茎。天麻在贵州省和云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肉、炖鸡、素炒、加入火锅、天麻泡蜂蜜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07—
西洋参
西洋参在《中国药典》(版)收载,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的干燥根。西洋参在山东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切片泡水饮用、加工成细粉添入粥中食用、煲汤或直接烹制各种菜肴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08—
山茱萸
山茱萸在《中国药典》(版)收载,为山茱萸科植物山茱萸的成熟果肉。山茱萸在陕西省和河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做菜或制作果酒、保健醋、果汁、蜜饯果脯、糕、果冻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09—
杜仲叶
杜仲叶在《中国药典》(版)收载,为杜仲科植物杜仲的叶片。杜仲叶在湖南省和河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杜仲嫩叶做菜、煮粥、杜仲茶或用杜仲叶汁做面条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新的名单如果生效,对于整个食品产业、餐饮业都会有直接影响,这些中药材的原产地产值会增长很多,食品业多了几种食品原料,而餐饮业添加这些物质也不再会被职业打假人投诉了。
新增进入“药食同源”的物质,意味着按照通常的食用习惯,这些物质是安全的,但是孕妇和婴幼儿需谨慎食用。
此次“药食同源”扩容并不让人意外,年7月13日,国务院公办厅发布《国民营养计划(—年)》,其中就提到“进一步完善我国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名单”。业内人士透露,相关物质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很快就会发布新的名单。
◆
我们在这里等你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