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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妻子素芳
贺振武
河南安阳老知青
人世间最长久的、最无可奈何的痛苦莫过于对已故亲人的思念。
——题记
知青和知青在招工前就结婚的,恐怕或多或少都带点“悲壮”(有用词不当之嫌,但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来表达我的意思)的色彩。在那生活窘迫,前途渺茫的日子里,找个伴儿共赴苦难,放弃了回城的“希望”,是得要点勇气的。我不就在当年的日记里发过“每想起三十年后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农,真是有点不可思议。”的感叹吗?(日记在“文革”开始时已经烧掉,以后再也没有敢记过。)尤其是女方,没有点“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精神,是不敢迈出这一步的。
那年头,单身知青的生活就够艰辛的了。当时,一个工最少时只有一角九分钱,最多也不过五、六角,一块钱,知青的底分都在八分左右,也就是说干一天活儿只能得到多者是八角,少者只有一角五分钱的“回报”。我和素芳婚后,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何况后来又有了孩子呢。我仅举一例就能说明我们的生活窘迫到什么程度:素芳怀孕后,妊娠反应最厉害时,在北大街碰到一个同学也怀着孕,手里提着一大兜苹果,吃着走着,走着吃着,那神情真叫人羡慕……回到家里素芳对我说:“……真想给她要一个。”我听了后,就再也管不住自己的泪水了。可以想象,那位同学嘴里享受着苹果的香甜,心里品味着将为人母的幸福。可知青……真的,我们连一个苹果也买不起呀!
素芳心直口快、性格刚强,是那一类天塌下来也不会眨眨眼的人物,而我性格较懦弱,所以我曾对她说过:我的性格与她的性格互补。就这样一个要强的人,婚后却把自己——用现在的话说——“定位”于标准的农民式的贤妻良母。
当时,农村的“大男子主义”还很盛行,男人在家是从不做家务的。有一天中午下地回来,素芳发现我的裤子破了。饭后,她不顾自己怀着孕和下地的劳累,想趁着下午上晌前给我补好裤子,她笃信:“汉子街上走,带着媳妇的手。”所以我们婚后,她从来不让我穿的邋里邋遢、脏不拉叽的。那,我就刷刷锅子、碗吧,就在这时候,几个小青年进来看见了,就肆无忌惮地把我“晦气”了一顿。从此以后,素芳再也没有让我干过诸如洗衣做饭、刷锅洗碗之类的家务活。用她的话说:“我不能叫我的男人在别的男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当有了我们的大儿子璐璐以后,素芳便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农村家庭妇女,农村家庭妇女能作到的,她都能作到,而且作得更“好”。孩子未送回城里之前,素芳只能在家看孩子做饭,我每下晌回来,她总是把第一碗饭端到我的面前。天热时,别的社员在地里以机井水解渴,我因为胃病,不敢喝冷水,所以我下晌后的第一感觉就是渴,渴得嗓子眼儿冒烟儿。等洗完手脸,素芳早已把凉的不热不冷的绿豆稀饭递到了我的手里。有时,我一口气儿能喝四大碗,等孩子喝罢,往往就锅底朝天了。这时素芳就会打一碗黄面糊糊或者干脆喝点儿白开水,吃个窝头就是一顿。从冬季到第二年开春,地里活儿少,队里就不派妇女下地了。素芳就会象别的妇女一样,叫男人吃干的,自己只喝稀的。我于心不忍,硬让她吃,并且说她不吃我就不吃。她却说:“叫你吃你就吃。别人能这样过,我们也能这样过!等粮食吃脱了,不是更作难吗?”这倒符合了某个伟人“忙时干,闲时稀”的原则了。
当儿子一岁零俩月时,素芳为了还清队里的债务,硬着心肠给儿子断了奶,送到了城里奶奶家。在农村,一般孩子两、三岁才断奶,个别娇惯的孩子四、五岁还拱在妈妈怀里吃奶呢。孩子走了,素芳就成了队里最棒的妇女劳力之一。用平车往地里送粪是女劳动力中最重的活儿,别的妇女都有个小孩儿帮套,而素芳一人一车,为不落人后,总是一溜小跑。拉到地里,土太暄了,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是拉不动的,管卸车的老社员往往主动跑过来帮她一把,并会关心地叮嘱她悠着点,别累坏了身子。到了年终算账,她的底分虽比妇女队长的低,但出勤率高,挣的工分比妇女队长还要多,是生产队里妇女劳力中的最高分。农民评价人的标准很现实,就是看你能不能“受”(安阳土语:能干,肯吃苦)。素芳的表现赢得了社员的广泛赞誉,老社员们在教育子女、媳妇时往往会说:“你看看人家张素芳,一个城里的闺女,是咋‘受’的?”
作为母亲不想孩子是假,何况还是个才过十四个月的孩子呢?尤其是刚送走孩子的一段时间,奶胀得难受,思念孩子的苦让她更难受。每到晚上闲下来时,她就什么也干不到手里,与白天干活时意气风发的劲头真是判若两人,整个人都变得木讷了,往往就会问我同一个问题:“这时候,璐璐睡了吗?”看到她那个样子,不禁使我想起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我真傻,我只知道……”。
她的话也勾起了我对孩子的思念,就说我们明天回去看看孩子吧。她总是迟迟疑疑地说:不,再等几天吧。这话似乎是在回答我,但更是说给她自己听的。有一次,我实在不忍心再看她那难受的样子,说明天就把孩子接回来。她以极低的声音说:“不!”那声音使人心酸,催人泪下……两个多月后,我们俩都终于忍不住了,决定一起回城去看看孩子。一进家门,璐璐和同院的小朋友玩得正起劲,看见我们俩进来,楞了好大一会儿,才边跑边喊着:“妈妈,妈妈。”跌跌撞撞扑到素芳的怀里……我们高高兴兴地给孩子玩了半天,到了下午四点多钟,为了不耽误挣工分,就准备回村。临走,孩子抱住妈妈的腿,哭着闹着不让走,无论怎样哄也不行。最后,我告诉他在奶奶家等着,我和妈妈去赶辆马马车来,再接你。他信了,跑到院子里,给他的小伙伴说:“我爸爸去赶马马车了,要用马马车来接我。”我们趁机“溜”走了,出门时素芳扭过脸去擦了一把眼泪。后来听我妈说,有好长时间孩子都念叨着:爸爸、妈妈要用马马车来接我。
分了棉花后,素芳把我家旧的都可以称为“古董”的一架纺花车弄来,学起了纺棉花。我不敢说她是知青中第一个学会纺棉花的,但我敢说她纺出的线绝对是一流的,又细又匀,连女社员中的纺线高手都啧啧称赞。有一天傍晚,我下晌后,素芳不在家,饭菜已经做好,我吃完饭,还不见她回来,我找了好几家才在一个社员家才找到她,原来她在跟人家学织布,竟忘了吃饭。到后来,我们家的被子就都成了“新里新表新棉花”里外三层新的粗布被子了。给我做的白粗布中式褂儿配上个红背心(红背心是借本队青年社员李虎子的),还着实让我“当”了一阵子电影《朝阳沟》中的栓保。
当时,一头猪可以分一份口粮,这大概是鼓励养猪的措施吧。在素芳竭力主张下,我家也养了一头小猪崽儿(这是我们这批知青家庭中唯一的)。这样她就更忙了,每天下了晌,做了人的饭,还得炖猪食,再加上纺花织布、洗洗涮涮等别的家务,把她忙得团团转。我虽也帮忙剁剁菜、喂喂猪,但别的活儿我插不上手,她也不让我干。由于我们家人口少,剩饭剩菜不多,有时还得给猪赔点粮食,可猪就是不见长。我也曾打算试着弄点儿“发酵饲料”,玉米杆有的是,就是没有发酵用的缸,一口缸不少钱呢,只得作罢。后来,队里派她到安阳县都里公社(现在的都里乡)修渠去了,我趁机把猪“偷偷”卖给了一个社员。
素芳是一个文艺爱好者,尤其喜欢戏剧。豫剧、曲剧、越调等河南地方戏都能唱,就是京剧、评剧、黄梅戏,甚至上海越剧也能来上一段。她告诉我,下乡前曾打算考剧团,由于家里竭力反对才没有去成。平时,我们不定从哪儿弄来一张歌页,晚上闲暇时,我们俩就学着唱,我唱一句谱,素芳唱一句词,不一会就能学会一首新歌,象当时八个样板戏之一的芭蕾舞剧《白毛女》中的插曲《大红枣儿甜又香》等等歌曲就是这样学会的。到开社员大会时,大队干部叫教唱歌时,我就教这些歌。有一年,大队组织了个“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她正要临产没能参加,我曾给一位大队干部说要是俺老婆能参加就好了。这位大队干部摇摇头表示怀疑。又一年,在一位驻队工作组老王的鼓动下,我们排演了《红灯记》,素芳演李奶奶,我演鸠山。把京剧移植成豫剧,唱腔就是素芳设计的。在搭舞台时,那位大队干部说:“瞧瞧,瞧瞧,都说人家唱不成,现在咋说?”这台戏还真唱火了,她那嘹亮的嗓音和那字正腔圆的老旦韵味征服了所有的观众,弄的周围几个村里的年轻人都知道我们俩。有一次,我们两个在从城里回农村的路上,东八里大队的几个小青年拉着平车跟在我们后面,学着《红灯记》中鸠山的道白“老婆子,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出我们的洋相,弄得我俩哭笑不得。
素芳特喜欢读书。下乡前,她就读过不少中外名着。刚下乡时,我曾与市图书馆联系,一次借六十本书,回来再借给知青们,她就是最积极的读者(由于有的知青不能按时还书,并有丢失和损坏,所以不久就终止了)。后来由于“文革”中文艺作品大都成了“毒草”,再加上婚后家务缠身,她就很少读书了。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借了一套残破的《水浒》,准备晚上重读。这本书虽是中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但在当时却是“封、资、修”的东西,后来宋江不是成了投降派的代表了吗?到了晚上,素芳支起纺花车,叫我读给她听。这真是好办法。从那天以后,她纺棉花时,我就读书。一个冬天,我们先后又读了《红与黑》、《聊斋志异》等书。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李积善先生曾说过:“夜深人静读禁书是人生一大快事。”从读《水浒》的那一刻起,我才真正体味到此言不假,何况还是两个人一起读呢?现在想起来,那是多么让人留恋的一段时光啊!
记得一位作家说过:“相依为命比海誓山盟更重要。”我和素芳之间没有什么所谓的“海誓山盟”,也不敢自比古人的所谓“举案齐眉”,但“相依为命”我们却是当之无愧的。
作者与妻子素芳合照(影于上世纪90年代)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恰在户口冻结的当天,素芳的“闺蜜”知青苏荣芳因不愿意离开安阳,把指标让给了素芳,使我们两口一起招到了省建二公司,后又调入安钢。正当我家的生活一天好似一天,并有了孙子,该是享享天伦之乐之时,素芳却去了,永远地去了(年10月24日、农历丁丑年九月二十三)!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几年了,我这些年正如俞平伯先生在老伴谢世后给一位老朋友的信上说的那样:“以理遣情,而情不服。”“情”之所以不服“理”,是因为“情”,特别是夫妻之“情”,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鼓励,相互扶持的层面上的,两人共同面对生活的艰辛,共同享受生活的乐趣,从而才能使人感到所谓的“幸福”,这样的“情”能服“理”吗?正如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最后一句所说的那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在妻子张素芳一周年忌日时,曾撰一副挽联,恰是她生与死的写照:
半生困苦,一世辛劳,初享天伦君已去;
八载下乡,卅年奋斗,刚步小康儿竟涕。
她去世时,我们结婚整整三十年。我用挽联来表达我和儿子、儿媳、孙子对她的思念之情。
行文至此,我从心底呼唤着:素芳,你回来吧!我想你!孩子们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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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贺振武,河南安阳市老知青,年上山下乡,年进入河南省建二公司当工人;年调入公司子弟校教书;年调入安阳钢铁公司中学任教。在校评为中教系列高级教师,先后任初、高中数学教师、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导处副主任等职。年于安阳市第三实验中学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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